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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宋元明时代泾渠上的水则

李令福 历史真有趣 2022-07-20

   水则是衡量自然河流或人工引水渠道之流量大小的人为标志。在中国古代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刻画或树立石人、石龟、石鱼等标志物;二是刻画等距离的尺度符号,即水尺。多年来,学者从历史典籍和实地考察中发现了不少古代水则,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只分布区域集中于长江中上游地区。我在研究和考察古代关中水利时,发现了古代引泾灌渠上存在的三个水则,今介绍其分布地点、遗存状况,并论述其时代特征与当时的作用。

一、宋元时平流闸旁的石龟    


   元朝李好文著《长安志图》,其卷下《泾渠图说·洪堰制度》曰:“今时平流闸下石渠岸里有一石龟,前人刻以志水者也。为之语曰:水到龟儿嘴,百二十徼水。尝闻主守者曰:今水虽至其则,犹不及全徼,盖渠底不及古渠之深也。”明确记载有平流闸下石渠岸里刻一石龟作为水则的事实。

  要搞清此水则的具体位置,则必须考证平流闸所在;欲知平流闸所在则应首先论证平流闸在宋元引泾渠道所起的作用。宋大观二年(1108年)开修丰利渠,渠道深入石质山谷,两年后完成。负责者著《开修洪口石渠题名记》曰:“惟石渠依泾之东岸,不当水冲,乃即渠口而工,入水凿二渠。各开一丈,南渠百尺,北渠百五十尺,使水势顺流而下。又泾水涨溢不常,乃即火烧岭之北及岭下,因石为二洞,曰回澜,曰澄波,限以七尺。又其南为二闸,曰静浪,曰平流,限以六尺,以节湍激”[1]。由上可知,其渠道引水枢纽不仅有二支渠入泾引水,而且修有二洞二闸结合以控制水位。据现存清代所绘《龙洞渠图》,火烧岭在今小龙潭东侧,上距今泾惠渠大坝1370米左右。实地考察可知,此处因小龙潭侵蚀,东岸形成一大缺口,其上侧设回澜、澄波二泄水洞,当河流涨汛入渠水量多余时可分泄回注于泾河之中,能控制渠中水深不超过七尺。而在其下侧也即其南部设置静浪、平流二节制闸,控制渠中水深在闸后不超过六尺,为安全流量,如平流闸名称所显示的那样。平流闸是渠首引水枢纽的最后一道控制工程,其下游水量大小基本就是干渠的流量,在此设置一个水则可以测知渠道引水的规模。

  元代平流闸仍然存在并断续发挥着作用。元人宋秉亮曾经亲自考察此处,“相视旧二所上下相去四十余步,中间元(原)用退水旧槽,至今且存。平流一闸在退水槽近下十步,渠身两壁亦有砌口四道”,并建议“拟合将二闸修置,以时开闭,则浊泥不得入渠,穿淘之工可以减半”[2]。推测宋秉亮此建议得以实施,其后李好文时平流闸才得以正常使用,并有“主守者”在此工作。

  今陕西省泾惠渠引水渠首此段渠道仍然基本沿用旧道,在今三号洞西侧、小龙潭东南泾河岸边仍有渠道遗迹,其左岸有闸槽一道,估计为宋元平流闸遗存。是知石龟水则具体位置应该在此附近。

  此石龟水则估计刻于宋,因其与平流闸配套使用,理应与闸同时完成;且到元朝李好文时水则已经达不到原有标准,“今水虽至其则,犹不及全徼”,也说明刻之甚早。故李好文也说:“前人刻以志水者也”,其所谓前人似为宋人。

  在平流闸下游石渠旁所刻的石龟水则主要是为了衡量引泾入渠的流量大小,所谓:“水到龟儿嘴,百二十徼水”,是说水面达到石龟嘴部时,则引水规模达到120徼。“徼”是古代反映渠水流量的单位,“凡水广尺深尺为一徼”,即渠道过水断面为一平方尺时的水为一徼。“其法量初入渠水头,深广方一尺谓之一徼,假令渠首上广一丈四尺,下广一丈,上下相折则为一丈二尺,水深一丈,计积一百二十尺,为水一百二十徼”。在渠道断面一定时,进入渠道的水位基本能反映引水量的大小,这就是设置石龟水则的依据。120徼是宋代泾渠引水的最大流量,故《长安志图》之《泾渠图说·洪堰制度》谓:“为水一百二十徼,是水之至限也。”石龟水则也是以此为限的。至于小于此的流量规模此水则是否能够测量,因史籍未载,又没发现此古代水则,不知其形制如何,故也不敢臆断。

  “徼”不仅是引水规模的计量单位,也关系到对下游灌田面积的预算。当时规定的灌水定量是:“大概水一徼一昼夜溉田八十亩。”故而探测出引水的徼数,则可作为下游各限各斗渠分配水量的基础,其意义非同一般。在宋元时代,于渠首和各限口设有专职监守人员,“守者以度量水口,具尺寸申报所司,凭以布水,各有等差。”[3]在渠首设立石龟水则作用是探测出引水入渠流量的大小,为下游各分支渠分配水量提供依据。1、这里输入标题

二、元代王御史渠渠首的水尺  

   此水尺位于上距今泾惠渠大坝1056米处的石渠遗址上,1986年陕西省考古工作者首先发现,其后泾惠渠管理局和陕西省水文总站又对石刻水尺进行了测量,后者还以《丰利渠口水则》为题,报道其勘测结果和研究成果,发表在其内部刊物《陕西水利》1987年第2期上。近几年,笔者曾四次亲临现场考察,今结合历史文献记载,判断此石渠渠首遗址应为元代王御史渠首,其水尺当然也是元代所刻。

  要探知此石渠渠首的年代及水尺的作用,应首先明确水尺的布局形式及与其相关的渠口建筑遗存。由附图. 王御史渠首建筑、水尺分布示意图可知,此引水石渠口两岸各有闸槽两个,用以固定两面闸板,共同构成一个坚固的闸门。二闸上下相距约6.8米。

  水尺刻在左侧石壁上,与二闸的关系密切:

  第一处水尺位于头道闸以外,是竖长方形之中刻划水平分格的形式,长方形底宽32厘米,上下每个水平分隔的高度很均匀,接近等距离,约等于31厘米,基本符合元代一尺的长度[4]。现淤泥以上共可见六道水平分隔,在从下向上数第四第五分隔处刻有四字,右面二字依稀可辨,释读作“已上”,作“以上”讲;左边二字,上面者已不可读,下面者释读作“谷”。连读应该是“已上□谷”四字。其刻在引水水尺的上部应有特定含义,似指此水尺刻画结束(被水淹没)后,还有高于此的水尺刻在谷内。两闸槽之内侧上部果有两处洪水水尺刻画。

  第二处水尺位于头道闸内侧,在第一处水则下游2.6米处,形式与第一处水则类似,底宽32厘米,每水平隔尺高31厘米,现在可辨水平刻画五道,隔成四格。

  第三处水则在二道闸下游不远,距第二处水则约7米,只有一个刻画的方框,宽37厘米,高24厘米。


附图. 王御史渠首建筑、水尺分布示意图

  陕西省水文总站编志办所著《丰利渠口水则》一文主要依据引泾古渠口的历史顺序判定此渠口应该是丰利渠渠口:“按照引泾古渠口的历史顺序来说,因泾水下切河床刷深,历代石渠口一代接一代地向上转移。若从泾惠渠大坝向下游排列依次为:广惠渠口、王御史渠口、丰利渠口。又由史料和古渠遗迹彼此间的关系,证实新发现的刻有水则的石渠口应该是北宋丰利渠渠口,而不是明朝通济渠或元朝王御史渠渠口。”但从渠首形式、引水设置及所处地理形势分析,此观点无法成立,刻有水则的石渠口不可能是丰利渠渠首,只能是元代王御史渠口。

  第一,据蔡溥《开修洪口石渠题名记》,丰利渠引水口不当水冲,乃入水凿二渠引泾入渠。此石渠引水口门就在河边,河水入渠顺畅,并非“不当水冲”,根本没有修二支渠引水的必要和条件,远非蔡溥所记丰利渠渠口的自然特征。 

   第二,据李好文《长安志图》卷下《泾渠图说·建言利病》:“方新渠未开之时,每岁差民起立石囤堰水,计用囤三百八十个,高一丈有余,费役甚广,而水益艰涩。是以王御史乃于上流窄处疏凿此渠,止用囤一百八十个,宜其省费而水可通也。”又《泾渠图说·洪堰制度》下李好文注曰:“王御史新开石渠亦同,但身不及耳,其立囤处河身亦窄,今只用囤二行,数皆减于旧矣”。二处皆明言王御史渠渠首选在泾河河槽较窄的岸边,从筑堰石囤数量的明显减少也可证明。据实测,有水则的石渠渠首附近河槽宽仅30米,同上下所存石渠渠道遗址附近的河宽相比较是最窄的。故有水则的石渠渠首只能是王御史渠口,而不应该是宋丰利渠口。

  第三,据上引《开修洪口石渠题名记》,丰利渠的引水渠首除二支渠入泾引水处,其下还有二洞,限以七尺,又有二闸,限以六尺。二闸均在火烧岭下方,未闻引水口门有闸。此处二道闸槽修于引水口门上,应该是元宋秉亮对渠首亲自考察后建议改修的,其提议:“静浪相离新渠(口)窎远,浊水入渠,必至淤淀,宜将此闸移于渠口近下一二十步安置。”此石渠渠口近下19米和26米处的两道闸槽,构成一个两头下闸板中间可填土石的坚固闸门,其位置与记载一致,也充分证明了此渠首是王御史渠口。不仅如此,此点还可证明,水尺的刻画时间也是在此次改修过程中,即是说并不与王御史渠同时所修,而应在宋秉亮考察渠首的元至正三年(1343)以后的某年。同时也可知此石渠遗存的闸门应该是元代改修后的静浪闸。

  由附图所示水尺的高程数据可知,引水水尺顶画高程为439.10米,高出昔日泾河河床2.50米,约合元代八尺。而在元朝王御史时代,此高度应是泾渠引水正常流量的极高限度,因宋代丰利渠正常引水深度为五尺,二洞限以七尺,二闸限以六尺,元代缺乏渠口引水深度的记载,但常流不会高出宋代太多。水尺由渠底开始向上刻画,则只要一看水面在水尺上的刻度,即可明晓引水总量多少。因此,我认为第一处水尺起着探测渠首引水量的作用,应叫做引水水尺。其作用与平流闸下石龟的作用相同,只是测量精度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第二处水尺底画高程为440.516米,高出引水水尺最高限度1.416米,这说明二者是不衔接的。应该是洪水到来时,水面淹没引水水尺后至涨到440.516米前的某一时间,就开始逐渐关闭闸门,当洪水小且下游需水灌溉时仍可留下一定空间引水入渠;如洪水达到一定高度,这可以从第二个水尺与闸板的相互位置中读出,就应该把二闸板同时关闭,必要时中间填以土石以固定闸门,抵御洪水冲击。也就是说二闸板与其内侧上部的水尺配合使用,可以在高水位时控制引水,并在洪水猛涨时防止洪水入渠淤积,同时也可探测洪水水位变化以采取相应措施。

  当然,闸门如何与其旁水尺配合使用,二洪水水尺为何产生差异,以上仅是我个人的推测,还有深入探求的巨大空间。

三、元明时代三限口的石人    

   元李好文《长安志图》卷下《泾渠图说·建言利病》谓:“又如白渠水小之时宜将限上并中限权行止住,听下县先浇,候水大之时将闸下水程并开(疑为“闭”之误)二斗或三斗以补之。故限口有志水石,古语云:‘水到石人手,限上开三斗;水到石人腰,限上不得浇’。即前人规模之大方也。”明朝嘉靖年间赵廷瑞、马理纂修的《陕西通志》卷二《土地·山川》也记载:“三限口,在(泾阳)县北五里,分白渠为三。水中置石人,其字刊曰:‘水到石人腰,限上不能浇;水到石人肘,限上开斗口’”。二者所记虽有差异,但具体地点却完全相同,都在三限口前,应该是为控制限上限下分水标准而立的标志。


   三限口又称三限闸,建成于唐代,宋元明清相沿不改。元代时,北限为太白渠,引水入三原、栎阳、云阳三县;中限为中白渠,引水灌高陵、三原、栎阳三县田;南限为南白渠,引水入泾阳县,见李好文《长安志》卷下《泾渠图说·洪堰制度》。关于三限口具体位置,唐人无载,宋人宋敏求《长安志》卷十七《泾阳县》曰:“三限口在(泾阳)县东北”。而元李好文《长安志图》卷下《泾渠图说·洪堰制度》则谓,“三限闸在今洪口下七十里”。上引明嘉靖《陕西通志》明确指出,三限口在泾阳县北五里。三者所指地点实为一处,即今泾阳县北汉堤洞村附近,实地考察与钻探材料也证明此点不误。
199984日,泾惠渠管理局总工程师叶遇春先生带我们考察了此地,发现汉堤洞村东有一斜向东北的高大古堤,全长十余里,是古代渠道的遗存。1995年考古人员在此钻探,发现地下存在大量白灰粘结的砖、条石等,疑为古代三限口建筑遗存。因而此处也是三限口上游渠水中石人水则的分布地点。

  此处石人水则始设于何时已不可考,但元明时代都应该存在应没有多大问题,而且从元明史籍记载的差异中还可推测元明时代的石人水则似乎有所不同。明《陕西通志》明确记载水则的操作原则刊刻于石人之上,且石人置于水中,应该是雕刻的石像。元李好文《长安志图》仅说“限口有志水石”,虽从其操作原则上知其也是个石人,但却不敢肯定是石人雕像还是刻在石上的画像。其操作原则是否刊于石上也不一定。其次,操作原则虽没大的不同,但二者毕竟有些出入。除去前后句的颠倒外,仍有两点差异应该讨论:元时谓“水到石人手,限上开三斗”;明人曰:“水到石人肘,限上开斗口”。要开放限上斗口一定是渠水较多水面较高时,也就是说“石人手”、“石人肘”所在平面应该高于“石人腰”才行。如此则可判定元代的石人绝对不是垂手而立的,因为那样的话,石人手只能在腰部以下。在手臂自然下垂状态下,人的形体肘部一般与腰部差别不大,故我推测元明时代的石人水则都应是手臂向前平举的。平举手臂则手、肘、肩处于同一平面,只所以不用肩作为标准可能是因为放在操作原则中不能押韵的缘故。限上“开三斗”与“开斗口”相比,只代表元代较明代规定得具体细致,并没有原则性区别。

  元朝时,三限闸为五县分水之要,“至分水时,宜令各县正官一员亲诣限首,眼同分用,庶无偏私”。放水期间,每天都有专测水量者,以便分水公平。“守限者每日探量,具徼数申报。所司凭以分俵,水盛则多给,水少则少给” [5]。可知三限口下太白、中白与南白三渠同时供水,即施行续灌制,各渠在同一时间工作,与其下各斗渠间采用轮灌制不同。要保证三限同时供水,一定要维持总干渠内有较高的水头。在清代拒泾引泉水量减少时,只能实行三县轮灌制:“至清拒泾用泉,水量不及,则始定一渠用水,削去临潼、富平诸县水利,由高陵而三原,而泾阳,挨次上浇,不能同时分水也”[6]。因此,为保证三限口以下同时三渠分水,在白渠总干渠水少之时,宜将限口以上斗门权行关闭,听下县先浇。具体标准是总干渠水面达到石人肘部时,限上可以开放斗门,此所谓“水到石人肘,限上开斗口”也。其“限上”的具体含义应该是三限口以上,而在宋代宋敏求《长安志》卷十七《泾阳县》中,已有“限上十巡,管斗门十一;限下八巡,管斗门八”的记载,“限上”的概念产生甚早,也很具体明确。

  三限口以上水门先行关闭,以抬高水位,保证其下游各渠能同时引水灌田,此点也体现了渠道用水间的“先下后上”原则。而此原则在唐代已经出现,《大唐六典》就明确指出“凡水用,自下始。”

  总括上述,宋元明时代泾渠上的水则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种类齐全。既有石龟、石人类标志物,又有水尺;二是功能完备。除了在渠首测量引水流量大小以外,还利用徼数来控制下游灌田面积,尤其是其在中游分水枢纽前设置的石人具有明确的上下游水量调节作用,说明泾渠的水则除了水文测量这一功能外,主要体现在用水管理的社会功能方面。这一点在全国都是特别突出的。三是时代偏晚。石龟始于宋,较都江堰石人水则出现于秦汉时要晚得多,而水尺出现于元代也较都江堰水尺出现于宋代为晚[7]。但应该看到,这一点只是针对我们今天已经发现的三个水则而言的,泾渠上应该还有至今没被发现的更早水则。比如,按唐代《水部式》规定:“京兆府高陵县界,清白二渠交口着斗门堰。清水恒准水为五分,三分入中白渠,二分入清渠。”“泾水南白渠、中白渠,南渠水口初欲入中白渠、偶南渠处,各着斗门堰,南白渠水一尺以上二尺以下入中白渠及偶南渠”。唐时用斗门与堰的联合类建筑调节水量,而且能够调节到一个准确的比例或高度,这就要求每个分水口处应该设置有衡量水位的标志或水尺,也即是说按唐代泾渠引水技术的水平应该有水则的产生,且其水则可能与斗门堰建筑联系在一起。只具体如何仍有待于今后深入的研究或实物的发现。

    注 释    

注释:

[1] (宋)蔡溥:《开修洪口石渠题名记》,《历代引泾碑文集》,西安:陕西旅游出版社,1992年。

[2] 李好文:《长安志图》卷下《泾渠图说》。

[3] 李好文:《长安志图》卷下《泾渠图说》。

[4] 据陈梦家:《亩制与里制》,1元里=1200元尺=378.84米,则1元尺约等于32厘米,见《考古》19661期。

[5] 李好文:《长安志图》卷下《泾渠图说》。

[6] 高士蔼:《泾渠志稿》之《历史泾渠制度考·水制》。

[7] 据常璩:《华阳国志》,都江堰在秦时已有石人水则,秦时“于玉女房下白沙邮作三石人,立三水中。与江神要:水竭不至足,盛不没肩”。而到宋时都江堰又有水尺类水则之设,《宋史·河渠志》载:“离堆之趾,旧石为水则,则盈一尺,至十而止。水及六则,流始足用。”

本文原载:《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2001年第1期。

作者简介

   李令福,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教授、博导。兼任中国古都学会秘书长。先后出版《关中水利开发与环境》等专著5部,编著书籍4部,发表论文8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1项,获得省部级奖励4项,其他奖励7项。参与陕西省及西安市城市建设,主持一系列实际应用性的科学研究,比如围绕着大唐芙蓉园的唐文化、汉唐昆明池的水文化、大明宫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复兴唐华清宫的历史依据、榆林历史文化资源的特色、西安航天基地文化生态园建设等,共开展了十几个相关的课题研究,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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